转自 | 汹涌新闻
本年37岁的郑隆(化名)叙述,2007年,妻子运用假造户籍在四川和某男人成婚,2014年和该男人收取了成婚证。2021年5月,郑隆在了解前情下仍挑选和她挂号成婚,两人不久爱情呈现裂缝,郑隆到福建泉州安溪县公安局投案并反映妻子问题。2021年末,郑隆及其妻子双双被公诉,一审均被判犯重婚罪别离获刑。
本年10月,安溪县法院经再审,以为“2014年婚姻”没有构成新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,且挂号证件被依法吊销,郑隆“2021年婚姻”挂号行为未侵略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,确定郑隆行为不构成重婚罪,改判无罪。
近来,安溪县法院人员承认郑隆一案已改判,福建法治报网站曾登载该院致歉声明,称向郑隆赔礼道歉。
11月27日,郑隆表明自己曾因重婚罪被拘184天,已收到约11万补偿款。
来历:潇湘晨报